适用场景
- 旅游访问
- 商务拜访、会议或展会
- 探亲访友
Application Scope
以下为常见准备方向。实际清单会因申请类型、个人身份、递交地区和官方要求而变化。
Review Focus
申请表、职业收入、资金安排和出行目的需要相互支持。我们优先核对信息是否真实、清楚、一致。
美签 B1/B2 FAQ
内容用于申请准备参考,正式递交前仍应核对使领馆或签证中心的当期要求。
B1通常用于短期商务活动,B2通常用于旅游、探亲访友或医疗访问。B1/B2不等同于工作或留学许可,实际活动应与申请目的和入境说明一致。
现行规则下,非移民签证申请人通常需要面谈。续签全有效期B1、B2或B1/B2签证且在原签证到期后12个月内申请、原签证签发时已满18岁,并同时符合申请地、拒签记录和资格条件者,才可能获得免面谈;领事官仍可要求任何申请人面谈。
提交后不能像草稿一样自行改动已提交版本。可使用旧申请信息创建新DS-160;如果使领馆因错误或缺项退回申请,也可能重新开放原表供修改。是否需要更新预约或重新到馆,应按受理使领馆的具体指示处理。
官方基础材料包括有效护照、DS-160确认页、按要求缴费的收据,以及照片上传失败时所需的纸质照片。受理使领馆还可能要求能说明旅行目的、离境意图和费用承担能力的补充材料。
不一定。签证允许持有人前往美国口岸申请入境,最终是否准许入境以及获准停留时间由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部门在入境时决定。
214(b)拒签没有上诉程序,也没有统一的强制等待期。重新申请需要重新提交申请并缴费;再次申请前应判断个人条件、访问计划或说明材料是否出现了能够回应上次拒签原因的实质变化。
Consultation
沟通前可准备申请目的、预计出行时间、职业收入和过往签证情况。

添加后请说明申请国家、出行目的和预计出行时间,方便顾问了解你的情况。